為了讓更多市民了解住房公積金,解決市民對住房公積金的疑問,《南方日報·清遠觀察》特派記者連線清遠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中心),為市民和中心搭建一個交流平臺。如果你對住房公積金有任何疑問,或想認識、進一步了解住房公積金,歡迎將你的問題發送到nfqygc@126.com(注明“連線公積金”),或新浪微博@南方日報清遠觀察,你來提問,我們跑腿,幫你解答,為你提供公積金最新資訊。
◆市民周小姐
我是3月份進入新單位的,并且當月就將公積金轉到新單位。4月份開始,新單位就開始正常幫我繳納公積金。但4月末,前單位給我電話說3月未扣款成功,要求我先轉回原單位幫我補繳再轉出。因此,我想了解一下,原單位要怎么幫我補繳公積金?
中心回應
與單位正式解除勞動合同前,單位應將拖欠職工的公積金給予補繳。住房公積金實際上就是單位和個人共同繳存的一筆住房專項儲金,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二者繳存的公積金均屬職工個人所有?梢哉f,住房公積金就是職工的一項住房工資。
《條例》規定,任何單位都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少繳。對于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的單位,應將拖欠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補齊,并且單位應在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到管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封存。
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包括單位自行補繳和人民法院強制補繳)的數額,可根據實際采取不同方式確定:單位從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原則上應當補繳自《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布之月(1999年4月)起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單位經濟條件允許的,也可從本市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之月(1993年7月)起補繳;單位在《條例》發布之前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從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之月起補繳,也可從本市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之月補繳。單位未按照規定的職工范圍和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為職工補繳,補繳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按應補繳期間職工每年的工資基數計算。單位不提供職工工資情況或者職工對提供的工資情況有異議的,市管理中心可依據市勞動、司法部門核定的工資,或市統計局公布的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市民黃小姐
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如何計息?
中心回應
與銀行存款要付給存款人利息一樣,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也要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支付利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于每年6月30日結息,上年6月30日前歸集的住房公積金按3個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計息,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期間歸集的住房公積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市民劉先生
購買二手房使用公積金貸款,需不需要辦理評估?
我是3月份進入新單位的,并且當月就將公積金轉到新單位。4月份開始,新單位就開始正常幫我繳納公積金。但4月末,前單位給我電話說3月未扣款成功,要求我先轉回原單位幫我補繳再轉出。因此,我想了解一下,原單位要怎么幫我補繳公積金?
中心回應
“二手房”是指商品房或公有住房第二次上市交易。“二手房”和商品房區別主要在于買賣主體和成交價格,商品房買方一般為自然人,賣方是開發公司以法人身份出售,商品房的成交價格是根據土地分攤、建筑成本、各項政策性收費、附屬配套設施分攤等構成;而“二手房”買賣主體均是自然人,成交價格是由買賣雙方商定;因此“二手房”買賣的價格和房地產實際價值存有差距。
住房公積金的安全問題關系到每個繳存人的切身利益,為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安全,管理中心必須采取防范貸款風險的措施。在公積金貸款中房產價值是確定貸款額的重要因素,貸款風險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房產是否真實,價格是否合理。因此,對“二手房”須由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其真實價格進行評估是降低貸款風險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