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新政增加了貸款的最高額度、調整了貸款額度計算方式、降低首付款比例、取消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利率上浮。
對于申請貸款的購房者來說,只要滿足計算條件,獲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將大幅度提高,直接增強了職工購房融資能力。同時,購房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公積金繳存情況,選擇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編輯算了一下,若購房者以家庭申請公積金住房貸款70萬元,按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之和×35%×12(月)×貸款年限”的公式,貸款30年,那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之和只需5555.56元;按照余額的10倍,則購房者需要有7萬的住房公積金。
據蘇州市區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購房者的貸款年限則是不超過主貸款人的退休年齡,新房最多為30年,二手房為20年。
個人賬戶余額不多但繳存基數較高的購房者,尤其是新參加工作準備買房結婚的剛需族,可選擇還款能力公式法計算貸款額度;繳存基數不高但個人賬戶余額較多的購房者,可選擇個人賬戶余額倍數法計算貸款額度。
據蘇州市區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公積金新政推出之后,辦理公積金住房貸款的人數較多,因此在放款時間上,是先申請先辦理,因此在放款時間上也不太好說。按照以往要求,現房是在15個工作日內放款,期房是在按照合同約定的交房之前。
政策調整內容
(一)提高貸款最高限額。家庭貸款最高限額從原來的新建住房50萬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下同)35萬元統一調整至70萬元,分別提高了40%和100%。個人貸款最高限額從原來的新建住房30萬元、存量成套住房21萬元統一調整至45萬元,分別提高了50%和114%。
(二)增加貸款額度計算公式。除繼續執行按個人賬戶余額10倍計算貸款額度的公式外,增加按職工還款能力計算貸款額度的公式,由職工自主選擇。
按職工還款能力計算貸款額度的公式為:借款申請人(含符合計算貸款額度條件的共同借款申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之和×35%×12(月)×貸款年限。
(三)降低首付款比例。職工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不低于住房總價的20%。即將原來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總價20%的適用對象,從購買90平方米以下新建住房,擴大至購買所有自主住房。
(注: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總價30%的規定,我市已于2014年10月31日起執行。)
(四)取消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利率上浮。取消第二次公積金貸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利率1.1倍執行的規定,即首次和第二次公積金貸款均執行公積金貸款同檔次基準利率。